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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区文明办:
根据中央文明办、省文明办2011年工作部署,现就2011年“我们的节日?清明节”主题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的目的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,引导人们慎重追远、缅怀先辈、弘扬文明新风。把这一活动作为纪念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加以组织,通过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增进人们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。
二、活动项目
1、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。在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组织干部群众缅怀革命先烈、追忆革命历史;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年为革命先烈扫墓、敬献花圈;邀请老战士、老党员一报告会、故事会等形式,讲述革命传统,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、珍惜幸福生活、立志报效祖国。
2、开展文明祭祀活动。继续引导人们用鲜花、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,继续推广手机短信、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,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、树立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。
三、活动要求
1、要把各项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,结合各地实际,精心组织实施,把传统节日搞旺。
2、主题活动要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,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、便于参与活动项目,积极创建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。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。
3、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,营造追思革命先烈、倡导文明祭祀之风的浓厚社会氛围。积极放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,把节日氛围造浓。
请各县市区文明办注意收集开展活动的情况,于4月7日前报市文明办协调处。
衡水市文明办
2011年3月9日